第 3 章_等他斯文败类掉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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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章

  第3章

  又一日,邓书汀约宿碧逛街,正好宿碧心里颇多烦心事,也就爽快应下了。

  邓书汀兴致勃勃,不光自己买,还张罗要给宿碧挑选。宿碧看见她指的那些新式旗袍,抿嘴迟疑,接着摇了摇头,“…不用了吧…你给自己买就好。”

  “旗袍时兴呀。”邓书汀示意她看自己身上新裁的合身杏色旗袍,宿碧发现她没穿洋装了,不过书汀一向紧随潮流,衣着打扮多变。只是…宿家仍留有许多旧习,她不敢穿旗袍让爷爷看见,也因从未穿过,所以不好意思穿。

  宿碧还是推脱。

  “算了,随你吧。”邓书汀撇撇嘴,又问,“你与你未婚夫怎样了?”

  闻言,宿碧心里又隐有愁云。

  “我……”她顿了顿,小心掩饰语气里的沮丧,“我与他感觉并没有共同话题。”

  “唉,他毕竟留洋回来,又是男人,这些都是在所难免的。不过,如今一切都在新、变,觉得没有共同话题,那就改变呀。”

  “改变?”她喃喃。

  邓书汀点头,“没错。”说着又指向一件旗袍,“喏,比如从穿衣打扮开始。”

  宿碧垂眸看着地面,这样大的不同和隔阂,又岂是一件旗袍能改变的?

  买完衣服,途径立华大学时,偶然得知礼堂有留洋学者的讲座。那位学者对外国文化了解颇多,因此在学生中很有名气。此时大家都步履匆匆往礼堂而去,宿碧也有些心动。

  “去看看吧?”

  邓书汀不大愿意的模样,“这会去晚了吧?早没了座位。你又不是不知学生们对他的追捧。”

  “站着听也行。书汀,你就陪我吧,好不好?”宿碧央求。

  “……算了,看在你陪我逛街的份上。”邓书汀勉强答应,立刻就被宿碧拉着走。

  礼堂里果然座无虚席,不仅如此,连门口与过道也挤满了人。宿碧挤不进去,况且人太多,挤来挤去不仅没有仪态,也免不了频频和人肢体亲密接触,因此停了下来。邓书汀以为她还想往里去,拉住她,“就在这里听吧。”

  说着小心避开又凑过来的一个女学生,怕她踩着自己的皮鞋。

  宿碧点点头,仔细听礼堂讲台上学者的演讲。

  “想必诸君都知大不列颠与我国从来体制不同,此亦其兴盛之原因。要我讲,民国该学,该效仿,但却不能囫囵照搬,同此理,引入西洋文化,也该对中国之过去有所保留。在此我讲个歪理,不论是说话,还是书信,我们仍还使用中文。若真像有些论者所言,咱们岂不都应不再说话写信,直到学会洋文?”

  话讲到这里,有学生站起来直言道,“但大家都晓得,庞先生您留过洋,也会洋文,既中文这样好,您又何必学洋文,从前还用洋文与友人写信,用洋文写书呢?”

  台下议论纷纷,宿碧在人墙后等那位庞先生回答。

  讲台上的人从容不迫笑道,“这问题好。但老祖宗有句话说得更好啊,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嘛。用洋文与友人写信,实为情趣,至于写书——”

  庞先生故意吊人胃口,停了停,直到台下学生们都翘首以盼,他才又笑道,“这书可不是写给你们看的,是写给洋人看的。”

  ……

  礼堂里掌声时不时响起,宿碧站在人群中,心中潮水起伏。

  宿家多的还是从前的古书名著,少见学生中流行的书籍,她只能偶尔用这种方式,体会如今的新潮流。

  她从小接受的还是偏旧时那一套思想,因此每一次触碰这些新东西,都有一种小心翼翼,心潮难平。对于如今的新,她仍一知半解,问书汀,她讲的囫囵,问爷爷则只会被打发走。她有好奇心,却没有足够的勇气与胆量。

  “走啦,我脚都站疼了。”

  宿碧回过神,恋恋不舍又看了眼礼堂,跟着邓书汀一起离开。

  她们没走几步,礼堂里的人群就陆陆续续散了,立华大学里顿时熙熙攘攘。宿碧她们离开时走的是必经的大路,因此人最多,有些学生行色匆匆,她们只能尽力避开,避免碰撞。

  但毕竟人都从后面来的,背后又没长眼睛,宿碧没防备,后背与肩膀突然被狠狠撞了下,她忍着疼痛回头看,只见撞了她的人头也没回就往前面跑去。

  “这人急什么?道歉都不懂?”邓书汀气急败坏抱怨。

  宿碧正要开口,突然发现手中空空,编织小包不知所踪。

  “包不见了!”

  她又看向撞了她的那人,背着看不清正面,但双手搁在身前,不用想也知是抱着她的包。

  她急了,喊了声,“抓小偷!”

  可惜她嗓门不大,声线又温柔,因此并没有多少人听到,附近听到的人距离扒手也远了,也只回头看一眼,爱莫能助。

  邓书汀拔高音量,跟着喊了声,“抓小偷!”

  这下听见的人多多了,那扒手自然也听见了,知道行为暴露,便撒开腿跑。路上反应过来的学生不乏一身正义感的,立刻伸手去拦。然而扒手实在狡猾,左右闪避,愣是没让人给抓住。

  扒手很快消失在大路尽头。

  邓书汀安慰道,“算了,一只手提袋而已。你里面现金多不多?多的话就去警局报案吧。”

  “现金不少,里面还有……”她顿了顿,“还有长辈送的礼物,丢了我过意不去。”

  其实是宋远送的一只女士钱包和一条丝巾,丝巾她今天出来时本来围在脖子上,后来逛街觉得热了便取下来放在包里。

  没想到有这么一遭。

  刚才她还想追,邓书汀把她拉住了,教训她没有安全意识,凭她力气不仅追不上,万一扒□□急跳墙伤了自己才是得不偿失。

  但此时扒手真不见了,宿碧又有些后悔,觉得自己该去追的。只是此刻后悔也晚了。

  这么想着,刚走出立大校门,就看见一群人围在路边。

  邓书汀好奇道,“这是在干什么?”

  话音刚落,人群散开了些,有个男人擒着个人走出来。宿碧吃了一惊,这不就是方才那个扒手?

  再看制服扒手的男人,西装不大规整,应该是动了手的缘故。脸上一副金边眼镜,看一眼宿碧就认出来了。

  竟然是宋怀靳。

  宿碧愣在原地。

  有个中年男人上前,宋怀靳把人交给他,吩咐送去警局。然后走到宿碧面前,把包递给她。

  “下次记得当心。”他边说边整理领带,银色腕表很衬他修长手指。

  邓书汀第一眼看到宋怀靳时眼睛便一亮,此刻听他语气像是早与宿碧相识,疑惑问道,“你们认识?”

  宿碧支吾两声,“……他……他是……”

  未婚夫三个字怎么也说不出口。

  宋怀靳笑笑,配上眼镜与西装看着颇为绅士,“我是宿碧小姐的未婚夫。”

  “未婚夫?”邓书汀愣住,眼神向宿碧求证,仿佛在问,就是他?

  宿碧不敢看他,也不好意思看朋友惊讶的眼神,胡乱点点头。

  邓书汀不说话了,默默消化这个讯息。

  “看看包里有没有少什么东西?”他说。

  宿碧低头打开手袋,清点里面的现金和其他东西。钱包和丝巾都还在,其他东西也一点没少。正要抬头说话,突然意识到这样打开手袋,大约内里也能让宋怀靳一览无余。便突然窘迫起来,但钱包和丝巾藏不住,藏也是此地无银。

  她脸红扑扑的,抿嘴看向他。

  宋怀靳注意到她躲躲闪闪的眼神,忍不住笑了笑。

  国外待那么久,少见这样含蓄的女人了。社交场合遇见的,大多成熟且善于卖弄风情,男女虚情假意往来,彼此也心知肚明。而他这位未婚妻,实在单纯羞怯,让他想起一位友人的女儿养在家中的白兔。

  胆小拘谨,轻易容易红脸红眼。

  “东西都还在。”她合上包。

  他颔首,询问,“那我送你们回去?”

  “不用了。”宿碧摆手,推辞道,“司机就在另条街等着。”

  “跟你自己未婚夫还客气什么呀。”邓书汀笑嘻嘻的,“走去司机停车那里也挺远的,我逛了一天又跟你一同听庞先生讲座,早累了,不如就给你未婚夫体贴女士的机会?”

  宿碧望过去,正好看见宋怀靳唇角微微挂着笑意看她。她脸烫了点,犹豫道,“那……麻烦你了。”

  “感谢你们给我机会当司机才是。”

  三人一起去停车坪,路上宋怀靳问,“你们刚才听庞鸿儒先生讲座?”

  “是的。”宿碧点头,想到庞先生讲的那些,脸上微微露出笑意。

  宋怀靳说,“似乎不少青年人都喜欢他。”

  “庞先生学识渊博,口才也好,观念也很新颖。我很敬佩他。”谈到这些,宿碧倒容易放松下来,本想说庞先生观念新颖合时宜,但她对国情局势并不太了解,“合时宜”也是从别人那里听来的,这时说出来也许会显得卖弄,也不算她自己的观点。

  邓书汀接话道,“对呀对呀,时局的确需要庞先生这样的人,无怪乎受大家欢迎,我也去挤过礼堂听过几次演讲,实在很振奋人心。”

  宋怀靳单手插兜,听了偏过头问宿碧,“想见一面吗?”

  宿碧没反应过来,愣愣看着他。

  “我正巧与他是旧识,如果你愿意,我倒很愿意做介绍人。”

  作者有话要说:相信你们也看到了文中被屏蔽了两个字……

  然后我怎么也想不明白手、狗到底是啥,百度之后发现是洋、狗和手、枪的统称……厉害,拓展知识。我真的晕倒

  让我们用顿号生存下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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