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4章 灵魂之爱在腰部以上,肉体之爱_今天的苓子同学不太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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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4章 灵魂之爱在腰部以上,肉体之爱

  第154章灵魂之爱在腰部以上,肉体之爱在腰部以下。

  “到站了。”

  公孙瑾轻轻推了推身侧的两个女孩。

  庄晓梦睡眼惺忪,揉了揉眼眶,然后开始给公孙瑾揉捏肩膀。

  “肩膀麻了吧?”

  “还好。”

  公孙瑾轻轻摇头。

  另一边的钟苓子看着她这般亲昵的举动,有些不喜。

  到学校后,公孙瑾先是回了宿舍一趟。

  看着走在前面的庄晓梦,钟苓子出声叫住了她。

  “庄晓梦,我有事要和你说。”

  “什么事?”

  庄晓梦回眸望向她,不冷不热。

  “我……已经和公孙瑾在一起了。”

  钟苓子走到她面前,深吸了一口气,看着她的眼睛,很是认真地道。

  庄晓梦闻言,先是一愣,然后脸上浮现出一抹转瞬即逝的失落,眼神变得迷茫,失去了焦距。

  随后,她又很快将这抹失落收敛,脸上的表情慢慢变得释然。

  也许她心里早就已经有预料了,只是还不愿意接受。

  “嗯,我知道了。”

  庄晓梦微微颔首,心里突然变得空落落的。

  “我,不是很喜欢你和他靠的太近。”

  钟苓子说道。

  “没人希望,自己男朋友和其他女孩子这么亲密。”

  “你能理解我的心情吗?”

  “他没有跟伱说,也是碍于晴姨的情面,不想把关系弄得难堪。”

  “能够理解的。”

  “你,和他进展到一步了?”

  庄晓梦仍旧有些不甘心。

  “已经做了。”

  钟苓子没有避讳。

  庄晓梦闻言,瞪大了眼睛看着她,神情错愕。

  “什么……时候?”

  她声音干涩,心情极不平静。

  “就是唱完《野子》后,回去的那一晚。”

  钟苓子不想对她隐瞒。

  “那段时间,因为舆论的影响,我情绪很低落。”

  “是他一直陪着我。”

  “回去的晚上,我忍不住吻了他,问他,能不能和我在一起。”

  “他答应了,后来发生的一切,都是顺其自然。”

  没等她说完,庄晓梦就不耐烦地打断了她。

  “行了,我不想听你说这些。”

  说完这句话,她这才意识到自己有些失态。

  半晌,她平复了下心情,这才慢慢说道:“让我说祝福你们的话,我说不出来。”

  “我只能祝公孙瑾幸福快乐。”

  说完,她就转身离去。

  和刚来这个学校时一样,孤身一人。

  公孙瑾回宿舍拿了书本,下楼的时候,正好看到庄晓梦一个人远去的背影。

  “你和她,说了什么?”

  他看向钟苓子。

  “把我们的事交代清楚了。”

  “总是这样,不好。”

  钟苓子柔声说道。

  “嗯。”

  公孙瑾轻轻应了一声。

  “是该把事情说清。”

  见公孙瑾没有生气,钟苓子也略微安心了一些。

  去教室上课的路上,钟苓子同往常那样,给他买热乎的烤奶。

  去买奶茶的时候,正好在店里碰到了卓羽凡。

  两人目光短暂地接触后,又迅速移开。

  同样都是漂亮的女孩,十七八岁的年纪。

  因为遇到了不同的人,有了不同的选择,最后成就了两种人生。

  卓羽凡没想过钟苓子会有今天。

  曾经过得那么落魄的人,现在飞上枝头变了凤凰。

  而她还要接客,同各种油腻的男人混迹在一起。

  这巨大的落差,不得不让卓羽凡生出嫉妒的心理。

  她嫉妒钟苓子所拥有的一切。

  钟苓子觉得卓羽凡现在依然是漂亮的。

  身上的羽绒服很是昂贵,从头到脚的穿搭都不便宜。

  但除了漂亮,她身上再无其他可以让钟苓子欣赏的地方。

  “给!”

  钟苓子回到了公孙瑾身旁,递过去奶茶。

  两个人在校园里一边走,一边用奶茶暖着手,安享着片刻的静谧。

  去教室上课的时候,钟苓子还是坐在公孙瑾的身旁。

  庄晓梦一个人坐在最前排,孤零零的,没有和公孙瑾待在一起。

  熟悉两人关系的,都察觉到了一些不对劲。

  易凯蒂也难得地没有和林辉坐在一起。

  这让公孙瑾感到有些意外。

  没一会儿,卓羽凡走了进来,当着众人的面,笑意盈盈地在林辉的桌上放了杯奶茶。

  她看向林辉的目光很是温柔,还有些少女的娇羞。

  “烧鸡也会害羞吗?”

  钟苓子淡淡笑着,在公孙瑾耳边小声说道。

  “怎么?瞧不起烧鸡?”

  “人家可是体力劳动者,赚的是辛苦钱。”

  公孙瑾一本正经地道。

  欧阳瑞看着对林辉眉目传情的卓羽凡,心里也有些不是滋味。

  这种感觉很奇怪。

  他明明知道卓羽凡不是个好女孩,但看到她和林辉走得那么近,心里还是会有一丝可耻的不舍和失落。

  这种不舍,就像一种奄奄一息的卑贱野草,不管被火烧多少次,它始终一息尚存,还会留着种子,等待着再次萌发的那一天。

  “谢谢。”

  林辉微微笑着接过奶茶,倒也没有抗拒。

  经过这段时间的发展,他和这卓羽凡,已经成了长期的床伴。

  其实他本来是拒绝的,但是卓羽凡不要他的钱,每次去酒店都是她主动开房。

  剩下了花钱买烧鸡的钱,林辉自然很乐意。

  毕竟,他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

  但这样一来,易凯蒂就很不开心。

  总感觉头顶上带着绿油油的帽子。

  王雪彤总是笑她,她戴的绿帽子有几层楼那么高。

  看着林辉和卓羽凡眉来眼去,易凯蒂冷哼一声,坐到了庄晓梦的身旁。

  她在宿舍里,和庄晓梦还算是能聊得来的。

  “梦梦,你说,两个人如果不做,是不是就是等于不爱。”

  易凯蒂趴在桌上,很小声地问她。

  “为什么要这么问?”

  庄晓梦心情不佳,也想找个人说话。

  面对她的提问,倒也没有置之不理。

  “是王雪彤说的。”

  “她说男人都是用下半身思考问题的动物。”

  “如果你愿意,而他没有和你做,那就说明,他对你没意思,而且根本就不爱你。”

  庄晓梦闻言,只是摇头。

  “不是这样的。”

  “男孩子爱不爱你,和他愿不愿意和你做,其实没有必然的联系的。”

  “灵与肉是可以分离出来的。”

  “有些人觉得,和谁做都可以。即便是不爱的人,也来之不拒。”

  “《霍乱时期的爱情》里有个人物叫阿里萨,他一生有几百个情人,但他最爱的人始终是费尔明娜。”

  易凯蒂对此不置可否。

  “可我的爱情不是这样的啊。”

  “书里不会有真正的人生。”

  她在说这一句话的时候,表情变得前所未有的认真。

  庄晓梦闻言,神情微怔。

  书里不会有真正的人生。

  这句话,莫名地刺痛了她。

  “上个周末,我去辉辉宿舍楼下等他的时候,看到了卓羽凡在等他。”

  “你知道吗?那个女孩子真的好不要脸。”

  “她竟然还主动找上我,说辉辉和她睡觉了。”

  “让我和他分手。”

  易凯蒂嘟着嘴,越说越觉得委屈。

  在宿舍里面,易凯蒂是心智最单纯的一个,很恋爱脑的傻白甜。

  庄晓梦看不起这样的女孩子,但也不讨厌和她接触。

  因为她没有脑子,没有脑子的人一般很好相处。

  “那你怎么想的呢?”

  “我还能怎么想呢?当然是很难过啊。”

  易凯蒂低垂着眼帘。

  “我不能没有辉辉的,我真的,好喜欢他。”

  少女喃喃地道。

  这句发自肺腑的话,不知怎么的,触动了庄晓梦的心。

  “傻孩子,人没有了谁都可以。”

  “你首先是人,是易凯蒂,是一个具有独立思考和理性的人,然后才是林辉的女朋友。”

  “你不是林辉的附属品。”

  “没有了恋人,就活不下去,这样的人没有完整的人格,只是栖生在海螺里的寄居蟹。”

  庄晓梦柔声说道。

  她是个足够坚强的女孩子,能够忍耐寂寞,拥有属于自己的独立人格。

  就算没有了公孙瑾,她也可以一个人好好生活。

  只是比以前孤独一点罢了。

  “梦梦,我也想像你说的这样。”

  “可是,我做不到啊。”

  易凯蒂捧着脸,轻轻抿了抿嘴唇。

  下课后,她跟在林辉的身旁,小心翼翼地问道:“辉辉,我们什么时候做啊?”

  林辉微微一愣,有些意外地看向她。

  “有很多女生都做过了,她们还问我,有没有和你做过。”

  迈出过那一步的人,都是成年人,可以无所顾忌,毫不避讳地谈起xing。

  易凯蒂也想像她们那样,从女孩子变成成熟的女人。

  不单单是身体上,还有灵魂上。

  于是问林辉,她和他什么时候做。

  林辉淡淡笑着,伸手摸摸她的头发,温柔地看着她。

  “以后会的。”

  “以后是指什么时候?现在不行吗?”

  易凯蒂傻乎乎地问道。

  “你还小,还只是个孩子。”

  林辉温柔地理着她的头发。

  他觉得易凯蒂是个好姑娘,干净得从来没有被这个糟糕头顶的世界污染过。

  所以,肮脏如他,竟然也想让她一直干净下去。

  “哦。”

  易凯蒂淡淡应了一声,耷拉着脑袋,有些失落。

  见她有些不开心,林辉又柔声说道:“我们去吃海底捞怎么样?你最爱吃这个了。”

  “好!”

  易凯蒂抬起头,眼里亮着晶莹的微光,那张清纯可人的脸又有了笑容。

  林辉脸上的笑容更甚,易凯蒂在他心里,一直都是个很好哄的姑娘。

  吃完海底捞,回学校的路上,易凯蒂拿着袋子里的发条小汽车玩具,玩得不亦乐乎。

  林辉送她回了宿舍,从衣服兜里摸了一根烟,点燃,吸了几口。

  晚上答应了卓羽凡一起出去约会,他便回了宿舍打理头发,将皮鞋擦亮。

  那身像教父的行头永远都是干净如新。

  “你跟易凯蒂,闹了矛盾?”

  公孙瑾问道。

  “嗯,因为我不想和她做,她不能理解。”

  林辉对着镜子涂着遮瑕膏,头也不回。

  “为什么?”

  欧阳瑞有些不理解。

  “如果以后有一天,我和她不在一起了,可以给她留一条后路。”

  “这样一来,以后和她在一起的人,就不会介意她不是处。”

  林辉很是认真地道。

  公孙瑾闻言,倒是有些诧异,林辉的这番话竟然和他之前对钟苓子在酒店里说过的一样。

  “你既然这么爱她,那就不该这样伤害她啊。”

  欧阳瑞忍不住说道。

  “是她主动招惹我的,我在答应她做她男朋友前,就和她说清楚了,我是个滥情的人。”

  “但她执意要和我在一起,就像扑火的飞蛾。”

  “恋爱中的女孩和飞蛾一样,都是没有灵魂的,只凭本能行事。”

  林辉涂完遮瑕膏,又在头发上喷了点发胶。

  “当然了,我也有必须答应她的理由。”

  他整理了下衣服的褶皱,掸了掸不存在的灰尘。

  “凯蒂,她太干净了,如果遇人不淑,被其他的人渣毁掉了,我会很难过的。”

  “我不想看到这么美好的人,在天真烂漫的年纪里被毁掉童贞。”

  “所以我要当她的男朋友,将其他人渣挡在外面,保住她的那份纯真。”

  “直到,她成为一个真正的女人。”

  他扣上纽扣,低垂的眼帘很是温柔,像一个体面的绅士。

  “那你就不怕,你弄丢了她。让别的男的捡了便宜。”

  “如果有那一天,那她离开我的那一刻,应该已经是成熟懂事,且聪明的女人了。”

  “我相信她会选择一个像我这样爱她的纯洁,并且比我专情的好男人。”

  “这样不是很好吗?”

  林辉冲欧阳瑞微微一笑。

  半晌,他系好领带。

  “凯蒂这样的好女孩,本就不该和我这样的人渣在一起。”

  “我从没有爱过一个像她那样美好的人。”

  “她像一面镜子,在她面前,我所有的卑劣,所有的龌蹉,所有的蝇营狗苟都暴露无遗。”

  “她让我自惭形秽。”

  “可我又戒不掉骨子里的卑劣与龌蹉,配不上她的好。”

  林辉说完,便拿起雨伞出了门。

  看着林辉的背影,公孙瑾也陷入了沉思。

  林辉毫无疑问是爱易凯蒂的。

  灵魂之爱与肉体之爱如果不能统一,那么又孰轻孰重呢?

  他年纪轻轻就阅女无数,经历过无数亲密关系之后,却始终为易凯蒂保留着童贞。

  可见灵魂之爱于林辉而言占据了怎样重要的地位。

  就像《霍乱时期的爱情》里的阿里萨,十七八岁的年纪,在福音花园惊鸿一瞥。

  他爱上了费尔明娜,并且做了很多十七八岁少年情窦初开追求女孩应该做的事。

  每天守在那张椅子上,读着动人的情诗,甚至写情书都能写七十几页。

  尽管后来他的爱情被费尔明娜的父亲阻止。

  费尔明娜和乌尔比诺医生的婚姻生活相敬如宾,阿里萨则成了一个在不停猎艳的偷腥者。

  漫长的岁月里,他有过622个情人。

  他毫无疑问是个滥情的人,可他又始终对费尔明娜恋恋不忘。

  跨越了半个世纪后,在古稀之年,还是和她牵了手。

  这就是灵魂之爱的重量。

  那么,公孙瑾。

  你对钟苓子和庄晓梦的感情,属于哪一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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