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4章 人生何处不相逢_今天的苓子同学不太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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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4章 人生何处不相逢

  第204章人生何处不相逢

  明明约好了周末是留给公孙瑾休息的日子,但公孙瑾却从来没有休息过。

  钟苓子和庄晓梦总是会很默契地一起出现在他的房间,掐架,骂对方是不守信用的偷腥猫。

  最后一左一右挤在他的床上。

  她们虽然有些矛盾,也会吃彼此的醋,但相处起来还算和谐。

  屋子里吵吵闹闹,好过一言不发的静默。

  随着时间一天天过去,大四已经彻底结课。

  剩下的就是半年的实习,还有毕业答辩。

  清澈愚蠢的大学生们,已经进入社会,开始享受996的福报,成为了天天挤公交地铁的社畜。

  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考研上岸的人,也开始被导师PUA打白工。

  土木人去了工地打灰,码农看着一团糟的代码,头发日渐稀疏,苦逼的医学生们还得付费上班。

  大家都有光明的未来。

  “这个毕业实习报告……怎么写呢?”

  公孙瑾看着自己手中的实习报告,倒是有些怀念。

  “这有什么难写的?就当日记咯。”

  “反正我们也有工作。”

  钟苓子欣然一笑。

  “嗯,是啊。专业是国际经济与贸易毕业,职业是歌手。”

  公孙瑾不免觉得有些好笑。

  “专业不对口是很正常的事嘛。”

  “某只鹿也是国贸专业毕业的,最后不是转职当了网文写手。”

  钟苓子捂着嘴,轻轻笑了笑。

  庄晓梦也不怎么需要操心工作上的事,只是给童菲儿发了条消息,说自己想给公孙瑾当个经纪人,童菲儿就给她发了电子合同。

  有五险一金和社保,做四休三,一天六小时,底薪五万加提成,提成按照公孙瑾创作的歌曲效益算。

  白金新入行的经纪人,工资才一万出头。

  而且,虽然名义上是工作,但实质上并不需要她付出什么。

  待遇好得让无数打工人嫉妒到质壁分离。

  虽然庄晓梦也不需要这点钱就是了。

  趁着今天天气正好,公孙瑾准备开车回了宿舍,收拾自己的行李。

  “今天你要回学校吗?”

  “嗯,宿舍里还有些行李没有收拾。反正,以后也不会回宿舍了。”

  公孙瑾拿着车钥匙,朝着停车场走去。

  “我!我来开吧!”

  “我现在开车技术很好了!”

  钟苓子举起小手,跃跃欲试。

  “你只能在床上开车,还是别上路祸害人了。”

  公孙瑾没好气地道。

  钟苓子一听这话,就鼓着腮,很不开心,没好气地打了一下他的胳膊。

  大学期间学了驾照之后,公孙瑾买了车。

  他对车其实没什么兴趣,也不怎么了解车,平时更不会关注车的信息。

  所以学着晴姨买了一辆S系的大奔。

  车子好不好看,他倒是不怎么在意。

  坐起来舒服,车身坚固,安全性高,这就足够了。

  不要像特斯拉那样刹车失灵,也不要像日系车那样一撞就碎就好。

  公孙瑾觉得开车最重要的是安全,其他都是虚的。

  如果不是买不到坦克,他还真不介意开坦克车上路。

  开车上路的时候,他也总是开得很稳,确保安全。

  苓子买了一辆粉色的兰博基尼,可惜这姑娘不怎么会开车。

  倒车入库能倒半个小时,公孙瑾在边上指挥的时候能血压飙升。

  公孙瑾又不敢吼她。

  公孙瑾一说她笨,她就嘟着嘴,生好半天气不理他。

  开车技术不好,这倒也不重要,重要的是,苓子还特别喜欢开。

  开到市中心就会迷路,看高德地图能在附近的街区绕好几个圈,然后还嘴硬,说是城市道路建设的不好。

  典型的又菜又爱玩。

  每次跟着公孙瑾一起出门,她都会手痒,抢着要和公孙瑾开车。

  公孙瑾不让,她又会生闷气。

  庄晓梦没有考驾照,她是路痴,知道自己方向感不好,也不适合摸方向盘。

  开车回学校的时候,钟苓子坐在副驾驶上,系好安全带,习惯性地点开车载音乐。

  听着《百年孤寂》,摇头晃脑。

  大奔开进学校,听在男生宿舍楼下的时候,也引来了不少人羡慕的目光。

  “这车上百万,够我们家在三环买一套房了。”

  “有钱啊。”

  公孙瑾眸中并没有多少欣喜的感觉。

  对有些人来说,买了一辆好车,享受到别人羡慕的目光,内心会有一种优越感油然而生。

  但公孙瑾不是这样。

  “回来了!”

  推开门进宿舍的时候,欧阳瑞和林辉和他打了招呼。

  “嗯,回来收拾行李。”

  公孙瑾说着,拎着空箱子,将衣柜里的衣服整理折好,一件件地放进箱子里。

  以往他总是羡慕那些能把箱子的每一个角落都塞得满满当当的人。

  现在,他自己也是了。

  看着收拾着行李的公孙瑾,欧阳瑞和林辉也停下了手中的事,就这样看着他收拾东西。

  “怎么了?这样看我?”

  公孙瑾笑了笑。

  “没什么,只是觉得时间过得好快啊。”

  欧阳瑞有些感慨。

  “嗯,好像我们昨天才搬到这个宿舍,结果今天就要毕业了。”

  林辉也有些不舍。

  他还记得公孙瑾拎着行李箱,推开门走进来的样子。

  那时候他,和现在变了很多。

  具体哪里变了,他也说不出来。

  想了很久,大概是气质吧。

  初见的时候,他觉得公孙瑾总给他一种阴郁的感觉。

  孤僻、冷漠、没有生气。

  虽然长相俊美又优雅,但又给他一种病态感和疏离感。

  现在的公孙瑾不是那样了。

  他比以前爱笑了,性格变得阳光,也变得温柔。

  这种温柔是发自内心的,充满了爱,不再冰冷。

  应该是遇上了喜欢的人,有了珍视的东西,觉得这人世间是幸福的吧。

  “天下无不散的宴席。”

  “再说了,又不是永别,不必伤感。”

  “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

  公孙瑾微微笑着,将衣服在箱子里塞好,看到电吹风之后,他想了想,还是没有收起来。

  因为这四年,另外三个人都没有买电吹风。

  每次洗完头发,都是蹭他的。

  这几年,他每天都会听到他们说:“公孙瑾,借你吹风用一下。”

  他们两人还要在宿舍里住一段时间,还是留下来吧。

  “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

  “厉害啊,公孙。”

  “伱这句话又是你的原创吗?你真是有才!”

  林辉将这句话细细品了品,瞪大了眼睛,竖起了大拇指。

  他反复呢喃了几遍,赶忙拿起钢笔将这句话记录了下来。

  “算是吧。”

  公孙瑾淡淡笑着,将吹风放在了桌上。

  “吹风我就不拿走了,你们每天都要用的。”

  “嗯,谢谢!”

  欧阳瑞也微微恍了神,看到那个吹风的时候,情不自禁地笑了起来。

  “你和钟苓子的新歌《百年孤寂》,我听了好多遍。”

  “你写的词真是太厉害了,我现在的歌单里全是你的歌。”

  林辉戴着蓝牙耳机,轻轻笑了笑。

  “你能喜欢,我很开心。”

  公孙瑾将行李箱的拉链拉好,站起身,看向自己的床位。

  离开的时候,还真有些舍不得这里。

  虽然宿舍网络波动很大,打游戏很卡。

  虽然施工队经常挖断水管,宿舍经常停水。

  但在这里的日子,他也有过很多快乐。

  “下次再见的时候,就是彼此的婚礼了。”

  “你们结婚的时候一定要通知我,我一定会去的,还会给你们随份子。”

  公孙瑾站在门口,回眸望向他们。

  “你结婚的时候也要告诉我们啊。”

  “是啊,就是不知道是和庄晓梦,还是钟苓子。”

  林辉和欧阳瑞说完,三人一齐笑了起来。

  “各位,后会有期。”

  公孙瑾突然想到,日语里的sayonara,意思是长久的告别。

  是不是适合这样的时刻呢?

  但公孙瑾不喜欢sayonara,他喜欢的是“一曲清歌满樽酒,人生何处不相逢。”

  拖着行李箱转身离开的时候,行李箱的滚轮在空旷的长廊里划出一种孤寂的声响。

  正如他在九月一号那天来到这里一样。

  “随浪随风飘荡,随着一生里的浪。”

  “你我在重叠那一刹,顷刻各在一方。”

  公孙瑾一边走,一边唱着歌。

  下楼梯的时候,行李箱有些重,拖行起来还挺吃力。

  宿管阿姨见了他,也忍不住出声问道:“要走了?”

  “嗯。”

  公孙瑾回眸,微微一愣,旋即笑了起来。

  他有时候回宿舍晚了,也会让宿舍阿姨帮忙开门。

  时间久了,宿管阿姨也记住了他。

  “我女儿很喜欢你,能不能留个签名。”

  宿管阿姨说着,指了指在一旁写着作业的初中女生。

  那女孩低着头,小脸泛红。

  “好啊!”

  公孙瑾轻轻笑了笑,在纸上留下来了自己的签名,然后凑过去问那个女孩:“要合影吗?”

  “啊?”

  小姑娘抬起头,看着公孙瑾微笑的脸,脸一下子就红了,心脏扑通扑通跳得厉害。

  “问你要不要合影呢,这不是你最喜欢的明星了吗?整天对着照片喊人家老公。”

  “咦~”

  小姑娘有些羞恼,赶忙伸手捂住妈妈的嘴,看着公孙瑾温和的笑容,轻轻抿了抿嘴唇,然后羞怯地点了点头。

  拍照的时候,她有些拘谨。

  公孙瑾就用她的手机多拍了几张。

  最后离开的时候,小姑娘看着合影,情不自禁地傻笑起来,激动得不得了。

  公孙瑾拖着行李箱继续往外走,低吟浅唱。

  “缘分随风飘荡,缘尽此生也守望。”

  “你我在凝望那一刹,心中有泪飘降。”

  将行李箱放上后备箱,上车。

  钟苓子将刚刚的一幕尽收眼底,忍不住打趣道:“怎么?遇到了粉丝?”

  公孙瑾微微颔首,继续唱着。

  “纵是告别也交出真心意,默默承受际遇。”

  “某月某日也许再可跟你,共聚重拾往事。”

  “无奈重遇那天存在永远,他方的晚空更是遥远。”

  钟苓子没再说话,细细听了起来,神情很是专注。

  直到公孙瑾停了下来,她才开口问道:“这是新歌?”

  “嗯,是啊。”

  公孙瑾系好安全带,熟练地驾车拐弯准备离开。

  “这歌叫什么名字?”

  钟苓子顿时来了兴致。

  “人生何处不相逢。”

  公孙瑾开着车,没有着急离开,而是先在学校里逛了两圈。

  “你写的一些歌总是很有味道,像上了年纪的人才能写得出来的。”

  钟苓子靠在椅子上,习惯性地把手放在了公孙瑾的大腿上。

  “干嘛老摸我腿?我的腿有什么好摸的?”

  公孙瑾哭笑不得。

  “跟着你学的,你还不是老摸我腿?”

  钟苓子笑着道。

  公孙瑾撇了一眼她腿上的黑色丝袜,迅速收回了视线。

  学校里的风景其实很美,只是到了离开的时候,他才开始细看。

  挺拔的法国梧桐和香樟,繁茂的雪松,还有主干道上的樱花树。

  可惜现在不是三月,三月的时候,那些樱花一起开放,风中满是粉色的芳菲。

  教学楼前还种植着大量的绣球花和紫阳花。

  现在看不到它们开放的样子,倒是有些可惜。

  人工湖旁边的杨柳下,依然有男孩抱着吉他,给喜欢的女孩弹奏着曲子。

  不远处有竖着花架写生的文艺青年,边上有趴在草地上晒着太阳的柯基,摇着尾巴,吐着舌头的样子很是可爱。

  操场上,有大一新生组建的乐队成员在台上唱着《千千阙歌》。

  钟苓子下意识地看了过去。

  “他们在唱你的歌,刚开学那会,你也是在那里唱这首歌的。”

  她说着,想起了和公孙瑾相遇的那个夜晚,他拿着她的吉他唱了这首歌,不免有些缅怀。

  “是啊。”

  公孙瑾微微笑着,在食堂门口停了下来。

  “肚子有点饿了,要不要吃点东西再走?”

  “好!”

  钟苓子连连点头。

  两人心有灵犀一般,去了食堂二楼一起兼职打工过的拉面档口。

  老板娘看到二人,立刻眯着眼微笑起来。

  兼职的是大一的新生,看起来很是稚嫩。

  见到钟苓子和公孙瑾后也很是激动。

  “两碗牛肉拉面。”

  “好!”

  老板娘亲自动手下厨做了面,加了很多牛肉和牛肉丸。

  “谢谢!”

  钟苓子俏皮地眨了眨眼,和公孙瑾在食堂里吃起拉面。

  遇上了那手机录像的同学,她也只是微微一笑,对着镜头比一个剪刀手。

  公孙瑾习惯性地将碗里的牛肉夹到她的碗里。

  “好久没吃这儿的面,还是以前的味道啊。”

  面条劲道又爽滑,汤头也鲜美。

  吃完午餐,两人驾车离开了学校。

  这是倒数第二次来学校了,等到毕业答辩之后,应该就再也不会来了吧。

  至于本科生的毕业答辩,其实写过的都知道,就那么回事。

  毫不客气地说,九成九的本科毕业论文不具备任何学术价值。

  发表出去不会引起学术界的轰动,只会让导师名誉扫地。

  论文指导导师们也都知道本科生都是些什么货色,写不出什么有价值的东西,所以都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格式没问题,没有抄袭就好,注水也没问题,只要别太过分就好。

  答辩的时候,老师说什么就是什么,你别和老师犟嘴,对对对就完事了。

  然后换上学士服,拍一张毕业照,从校长那里接过毕业证和学位证,就成了一名光荣的学士。

  红绿灯路口,公孙瑾习惯性地把手放在了钟苓子的大腿上。

  黑色丝袜的质感很丝滑,摸起来很舒服。

  “呼~红灯总算是亮了。”

  公孙瑾眯着眼,一脸舒适。

  开车等红绿灯的空隙,对公孙瑾来说也是难得的享受。

  “哼,今晚回去了有你好受的。”

  钟苓子轻轻哼了哼,嘴角扬起好看的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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