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1章 初恋情人_今天的苓子同学不太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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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1章 初恋情人

  第221章初恋情人

  地铁拥挤得像是沙丁鱼罐头,很多人从外地赶来,就是为了钟苓子今天在琴断台的演唱会。

  到站的时候,地铁上甚至还有广播通知,可谓是排面拉满。

  “琴断口到站了,要听天后钟苓子演唱会的乘客请在本站下车。”

  钟姝儿挽着庄小鱼的胳膊一起出了站。

  起初在广播里听到自己姐姐声音的时候,钟姝儿觉得很奇妙总有一种我姐姐真厉害的感觉。

  后来慢慢的,就习以为常了。

  每天中午放学,校园广播里准会响起姐姐的歌。

  校园歌手比赛,前奏一响,钟姝儿就知道台上的人要唱《开到荼靡》。

  随便看个综艺,或者刷个短视频,总能看到一些艺人或者网红翻唱姐姐的歌蹭热度。

  久而久之,钟姝儿都渐渐麻木了,甚至会产生一种“她究竟有什么牛逼的,值得你们这么喜欢她?”

  在家里还不是懒狗一条,头发都懒得洗,坐在沙发上也会很没形象地抠jio。

  脾气也臭得不行,整天逮着她骂。

  但是,今天在地铁广播里听到姐姐的名字。

  钟姝儿又突然反应过来,原来姐姐真的很牛逼。

  这些年,钟苓子火得一塌糊涂,就连当年的师晴,也没有像她这样火过。

  这是最好的时代。

  互联网高速发展,粉丝购买能力和经济的增强,唱片技术的发展,让她的成名之路来得更迅速更坦荡。

  这也是最坏的时代。

  华语乐坛落寞了,或者说,全球的乐坛水平都在倒退。

  人心浮躁,什么都像快餐,市面上充斥着大量的垃圾口水歌还有拙劣的抄袭作品。

  偶像艺人也不注重基本功和音乐素养,只顾着营销炒作赚取流量。

  而就是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钟苓子遇上了公孙瑾,然后开始了她的华丽蜕变。

  场馆门前的停车场,停放着无数豪车。

  保时捷、玛莎拉蒂、兰博基尼、迈凯轮……令人眼花缭乱。

  不远处簇拥着一圈年轻人,手机相机的闪光灯不时地亮起。

  “他们在看什么?”

  庄小鱼有些好奇,踮起脚看了看。

  “好像是林惜君。”

  钟姝儿只是撇了一眼,就收回了视线。

  “她怎么也来了?”

  庄小鱼微微蹙眉。

  “想当你嫂子呗。”

  钟姝儿打趣道。

  “想当我嫂子的人多了去了,她得排队。”

  庄小鱼鼓着腮,顿时不乐意了。

  聚光灯频频闪过,一圈记者围了上来。

  面对两侧记者和粉丝们的追问,林惜君始终矜持有礼,微笑着和歌迷们打招呼。

  她今天打扮得很庄重,特意准备了一身白色的礼服。

  涂了珠光眼影,戴着精致的吊坠,踩着优雅的高跟鞋。

  ……

  “过段时间,林惜君的专辑,需要准备一首主打歌。”

  “你那里有存货吗?”

  童菲儿坐在公孙瑾对面,犹豫着问道。

  公孙瑾最近写了不少新歌,她也不知道他还有没有储备。

  “没有就算了,伱最近挺辛苦的。”

  童菲儿叹了叹气。

  “只是她点名要你的歌,其他人的曲子虽然质量也不错,她也有比较喜欢的,但一定要你的歌作为主打。”

  这是林惜君一直以来的习惯,出道这几年,她发展得也很是不错,在业内名气斐然。

  几张专辑,都是公孙瑾写的歌作为主打歌曲。

  公孙瑾也根据她的嗓音和风格,给她写了一些自己很喜欢的歌。

  比如周慧敏的《最爱》,再比如谢安琪《喜帖街》。

  无一例外,全都大受好评。

  “行吧,我等会和她聊聊,她想要什么类型的歌。”

  公孙瑾并不抗拒和林惜君合作。

  因为她也是个很优秀的歌手,并不会浪费他的作品。

  “好,那就麻烦你了。”

  童菲儿闻言,轻轻笑了笑。

  “最近工作上有没有遇上烦心的事?”

  “如果累了,我给你批个假,好好休息,别累坏了。”

  她一边说,一边将童晓瑜珍藏的茶叶拿了过来,给他泡了一杯茶。

  能让童菲儿亲自倒茶的人,在整个公司都是独一份。

  白金能有今天,公孙瑾功不可没,他值得童菲儿这样尊敬。

  “谢谢菲儿姐,我还好,工作不是很累。”

  闲聊了一番之后,公孙瑾和林惜君约好了在录音棚见面。

  “这张专辑的主题是什么?你想唱什么类型的歌?”

  “应该还是会唱情歌吧。”

  林惜君托着腮,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他。

  “你很喜欢情歌啊。”

  “是啊,我感觉我唱情歌,怎么都唱不腻。”

  “我还想继续唱好多首情歌。”

  她微微颔首。

  “风格呢?”

  “舒缓一点,曲风柔美一些,甜蜜之中带一点伤感。”

  林惜君微微蹙眉,杵着脸沉思了片刻。

  “就像……初恋。”

  “我想我知道该写什么了。”

  公孙瑾微微颔首,拿起钢笔在纸上书写起来。

  她说的这段话,让他想起了林辉和易凯蒂。

  亲眼目睹了这两人的感情经历之后,他总想写一首歌作为纪念,但一直没有合适的机会。

  林惜君凑过去,看到纸上出现了四个字,《初恋情人》。

  “当你要走的某天,请不必慰问,常道初恋终必分手总会变心。”

  “当你要走的某天,也不必遗憾,让我他朝好好追忆那需遗憾。”

  他写的歌词还是一样的美,林惜君看上一眼就会喜欢得不得了的那种。

  公孙瑾在写这首歌的时候,神情很是专注,没有意识到,林惜君一直端详着他的侧脸。

  看着他额头到鼻尖,再从鼻尖到下巴的曲线。

  录制的过程依然很是顺利,林惜君很喜欢这首歌,就连专辑名字也叫《初恋情人》。

  专辑是在凌晨发布的,她坚持要选择这个时间。

  一些听了她许久的歌迷们,也在某个睡意全无的清醒时刻,点开了她的歌。

  “初恋情人。”

  这首歌的前奏很有味道,不是那种强烈的感伤,也不是如蜜糖般的甜腻。

  就像是清晨去了火车站,和一个人挥手告别,有一种淡淡的感伤和惆怅。

  “作曲公孙瑾、作词公孙瑾、编曲公孙瑾。”

  “又是公孙瑾写的歌?那我必须得听了。”

  “纳尼?初恋情人?公孙瑾给林惜君写这首歌是什么意思?两人有过一段?”

  望文生义的人总是很多,从一首歌的名字就能联想出很多内容。

  随着《初恋情人》的发布,舆论也开始发酵。

  “这两人原来真的有过一段啊。”

  “林惜君去白金就是靠的公孙瑾。”

  “她翻唱了公孙瑾的《千千阙歌》后又开始红的。”

  “公孙瑾和钟苓子才是天生一对,林惜君的粉丝们别来碰瓷了。”

  “这歌为什么不给钟苓子啊?@公孙瑾。”

  “别给苓子招黑好吗?就是因为你们这种人,苓子才被这么多人黑。”

  “好好听歌不行吗?这首歌真的很好听。”

  苓子的一部分极端歌迷带头冲锋,双方的歌迷又掀起了骂战。

  网络上也有一些营销号开始博人眼球,说两人有过一段。

  “凯蒂,你本科和公孙瑾一个学校的,他之前是不是和那个林惜君有一腿?”

  宿舍里,易凯蒂戴着耳机听着歌,听到室友这么问,摘下了耳机,微微一笑。

  “没有,公孙瑾性格比较冷淡,喜欢和别人都保持距离。”

  “要说他和谁关系密切,可能就和他现在的经纪人,还有钟苓子走得近。”

  “哦哦,那我就放心了。”

  室友是公孙瑾和钟苓子的CP粉,知道易凯蒂认识公孙瑾之后,便经常缠着她问公孙瑾大学期间的事。

  易凯蒂虽然和公孙瑾不太熟络,但也会很耐心地告诉她,自己所了解的一切。

  戴上耳机,继续听歌。

  初恋情人这四个字,总是会让易凯蒂想起很多。

  “爱,永远有些缺憾,不必找出那原因。”

  “爱,永远有些悔恨,可知相识也是缘份。”

  “何妨让我倚靠在你身边,缠绵梦里痴心永远。”

  “明晨若要分手带走伤感,无谓让这初恋留恨。”

  易凯蒂听着,想起了自己以前小心翼翼地在笔记本上记上和林辉一起吃饭花了多少钱,一杯奶茶多少钱,还想着以后结婚要花多少钱。

  那时候的自己,真是可爱啊。

  每每想到过去,易凯蒂就会情不自禁地笑出来。

  初恋很美好,但不要预设和别人共渡一生。

  命运把我们带到哪里,我们就去哪里。

  天有道,自然不会让有情人分离。

  天若无道,人就该遵循天命。

  ……

  “那首《初恋情人》,是公孙瑾为了你写的吗?”

  “你和公孙瑾,是不是有过一段?”

  面对记者们的询问,林惜君停下脚步,微微笑着道:“我没有和他谈过恋爱。”

  这话一出,记者的脸上不禁浮现出一抹失落。

  “但是,喜欢啊,肯定是有的。”

  她并没有掩饰自己对公孙瑾的感情。

  这话一出,围观的人顿时陷入了疯狂。

  单相思这种事,在艺人的圈子也并不少见,但是像她这样能坦诚表达自己心迹的人则少之又少。

  “姝儿,她真想当我嫂子!”

  在外围的庄小鱼听到了她这么说,嘟着嘴,就很不开心。

  因为她心里已经内定了,自己嫂子不是苓子姐姐,就是梦梦姐姐。

  怎么也轮不到这个死跑龙套的。

  “她在想屁吃!”

  钟姝儿竖着眉,同仇敌忾。

  她也认定了公孙瑾是自己姐夫,断然不可能会让其他狐狸精来影响姐姐和公孙瑾的感情。

  高价转手将最后的三张演唱会门票之后,她拉着鱼鱼的手进了场。

  场馆的内部人声鼎沸,密密麻麻的全是举着应援横幅和荧光棒,脸上贴着贴纸的粉丝。

  人海里举起的海报上,是公孙瑾和钟苓子的亲密合影。

  庄小鱼和钟姝儿穿行在密密层层的人群里,在摇曳着的荧光棒和应援牌亮起的彩光中奔走流离。

  找到前排的特等座,两人在公孙瑾的身旁坐下。

  “哥!”

  “哥哥!”

  “票卖完了?”

  看着钟姝儿一脸高兴的样子,公孙瑾就知道这小丫头赚了不少钱。

  “嘿嘿,一共赚了十二万一。”

  她凑到了公孙瑾耳畔,小声说道。

  “这么多?”

  公孙瑾闻言,瞠目结舌。

  一千多块的门票已经很贵了,他以为这姑娘最多赚个一万块钱出头来着。

  “嘿嘿,要不是只有九张票,其实还可以卖更多的。”

  钟姝儿将自己卖票的经过详细地告诉了公孙瑾,然后仰起小脸,略显骄傲。

  “哥,快夸夸我!”

  “姝儿真聪明。”

  公孙瑾伸手摸了摸她的头。

  钟姝儿眯着眼,很是亲昵地磨蹭着他的手掌。

  她不喜欢别人摸她的头,唯独公孙瑾是例外。

  “但是你把门票卖得太贵了哦,歌迷们的钱也来之不易。”

  钟苓子开演唱会的时候,考虑到很多粉丝都是学生,消费能力有限,于是将门票的价格降了很多。

  公孙瑾也是很支持她的。

  “那些富哥们又不在乎这点钱,咱坑的都是有钱人。”

  钟姝儿却是不以为意。

  “赚富人的钱不必有愧疚感,因为他们之中有些人的能力和智慧,根本匹配不上他们拥有的财富。”

  “所以他们的财富就会不断流入市场。”

  “我只是取走了一点点而已。”

  “再说了,咱也不坑穷人的钱。”

  钟姝儿小脸很是认真。

  她是穷过的人,体验过一块钱掰成两半花是什么滋味。

  尽管现在不需要为物质发愁了,但她心里仍旧对钱有着很深的执念。

  就连外婆都说她是个小财迷。

  “行吧,小股神钟菲特。”

  “打算用这些钱做什么呢?”

  公孙瑾微微笑着,柔声问道。

  “给外婆买衣服和好吃的。”

  她不假思索。

  随后又眨了眨眼,外婆现在也不缺这些东西。

  “剩下的钱可以投资。”

  “我想研究一下股票。”

  “A股现在就是杀猪盘,散户入场就那点资金,没有第一手渠道消息,不是等着被割韭菜吗?”

  公孙瑾大学的专业里有证券投资学,但也玩不明白股票。

  金融的入门门槛很高,不是什么人都玩得转的。

  “我有童姨那边的消息嘛。”

  钟姝儿俏皮地眨了眨眼。

  “不懂的内容,我都会向童姨请教,她知道的特别多。”

  “我觉得童姨特别厉害,以后,我就要当她那样的女强人。”

  “有志气。”

  公孙瑾有些欣慰,伸手拍了拍她的脑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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