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想听到你的歌在车载音乐里响起_今天的苓子同学不太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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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想听到你的歌在车载音乐里响起

  第27章想听到你的歌在车载音乐里响起

  奔驰车在高架桥上行驶着,朝着城市的边缘奔去。

  远远地看去,那些车流亮着灯光,就像被禁锢在管道里的萤火虫。

  这些萤火虫拼命地往前,努力地寻找着出口。

  远处的商务楼在夜色中静默,窗格里亮着的灯光,将商务楼分割成无数小块。

  公孙瑾把车窗摇了下来,呼吸着外面的空气。

  夜幕之下,高架桥下方是一望无际的江面。

  依稀可以看见载着游客的小船在江面荡漾。

  城市的霓虹灯在水面映出色彩斑斓的倒影。

  恍惚间,公孙瑾看见有人坐在大桥的边缘,犹豫着往下。

  有出租车司机停了下来,大声呼喊着“你还年轻,别做傻事。”

  公孙瑾回眸望去,看到热心的司机抓住了年轻人的手腕,正在往回拽。

  奔驰车呼啸着驶过,带着他的视线远离。

  “这座大桥是整个城市自杀率最高的地方。”

  晴姨见他往后看,轻声说道。

  “不管发生了什么,都不要寻短见。”

  “人生只有一次,没有来生。”

  公孙瑾闻言,情不自禁地想起了那天自己醒来时,屋子里弥漫的二氧化硫气味。

  这具身体已经死过一次了。

  原主是个傻瓜,在决定离开这个世界的时候,忘了那些挽留他的声音。

  “我会好好活下去的。”

  他微微颔首。

  “要听歌吗?”

  晴姨柔声问道,打开了车载音乐。

  “听!”

  公孙瑾的回答简单明了。

  “想听什么歌呢?”

  “我记得你小时候很喜欢听我唱歌,那就放晴姨的歌好不好?”

  她微微笑着。

  看着女人的笑容,公孙瑾微微一愣。

  总觉得那张风华绝代的脸有些熟悉。

  没等他细想,清冷空灵的女声在车厢中缓缓响起。

  听不出年代感的声音,相当的悦耳。

  前奏空灵,节奏感也很好。

  钢琴和小提琴,还有贝斯的搭配恰到好处,听起来让耳朵很舒服。

  公孙瑾第一次听就喜欢上了,这是他来这个世界后,难得喜欢的歌。

  如果用记忆中的声音去形容,可能就是王菲的声音。

  她的声音和王菲很像,这让公孙瑾觉得既惊喜又意外。

  他在原时空就是王菲的忠实歌迷,尤其钟爱王菲和林夕的组合。

  “好听。”

  公孙瑾微微笑着。

  “这首歌,叫什么名字?”

  他这话一出,一旁的庄晓梦先是露出一脸错愕的表情,然后是忍俊不禁。

  “啊?”

  师晴哭丧着脸,嘴巴撅得老高。

  “《夕日》,是我的歌,你没听过吗?”

  “哈哈,伱已经过时了。现在年轻人谁还听你的歌。”

  庄晓梦掩着嘴角,笑得前俯后仰。

  公孙瑾微微一愣,越看晴姨越觉得眼熟,于是悄悄在网上搜索了一下。

  不搜还不知道,一搜索真的让他吓了一跳。

  师晴,继邓丽君后,华语乐坛最具有影响的女歌手,被称为“天后”。

  曾多次创下单曲和专辑最高销量记录。

  尽管已经退隐歌坛十多年,但她的专辑销量依然高居华语乐坛的榜首。

  在亚洲地区,多次被评为最具有影响力的华语歌手。

  她留下来的经典歌曲数不胜数,试图翻唱她的歌的人更是不胜枚举,但翻唱一个死一个。

  没有人能超越她的原唱,已经成了一个公认的事实。

  不光如此,她的歌还没有很强的年代感。

  时至今日,她的歌依然深受各个年龄段的人喜欢。

  难怪公孙瑾一直看她觉得眼熟。

  谁能想到这个看起来这么低调,在后辈面前毫无架子的人,竟然是歌坛天花板级的歌手

  那首《夕日》是她的经典之作,曾红遍大江南北。

  但就是这么一首堪称传奇的歌,公孙瑾竟然不知道名字

  这让师晴大受打击,有些怀疑是不是时代变了,看向公孙瑾的目光都有些幽怨。

  “小瑾,你小时候好喜欢听我唱歌,还经常让我教你唱歌的。”

  “太多年没见了,我记性比较差。”

  公孙瑾略微有些尴尬。

  “你现在还在唱歌吗?听你说没报音乐学院,我觉得好可惜的。”

  “你的嗓子,是老天追着喂饭吃的那种。”

  师晴说着,眼里的光黯淡了下去,难以掩饰那份惋惜和失落。

  “有啊,你没看过那个视频吗?在网上很火的,《千千阕歌》就是他唱的。”

  庄晓梦笑着道。

  “是吗?我平时不怎么在网上冲浪。”

  师晴闻言,眼睛里的光又亮了起来。

  “我放给你听听。”

  庄晓梦赶忙从手机里的收藏夹中找到了公孙瑾唱歌的现场视频,播放起那首《千千阕歌》,眼睛里的光芒灿烂如星辰。

  公孙瑾侧目看着庄晓梦,那女孩迫不及待地将他唱歌的视频翻出来,急着给自己妈妈听,带着一丝炫耀的意味。

  像是为了在妈妈面前证明他有多好。

  他有些意外,自己不经意之中唱的一首歌,竟然被这个女孩子视若珍宝,小心翼翼地收藏起来了。

  吉他拨动的前奏在车厢中响起,师晴关掉了车载音乐,竖起耳朵认真地听了起来。

  越听越觉得惊喜,脸上总是嗪着温柔的笑。

  “来日纵使千千厥歌,飘于远方我路上;来日纵使千千晚星,亮过今晚月亮。”

  “都比不起这宵美丽,亦绝不可使我更欣赏,因你今晚共我唱。”

  师晴听了一会儿,就自己哼唱起来。

  音准完美,唱功和感情也让公孙瑾感到惊艳无比。

  “很美的曲子,歌词也写得很美,唱得也好听。不愧是小瑾。”

  师晴赞叹道。

  公孙瑾听着,略微有些脸红。

  这首歌可不是他的,他只是“拿来主义”了而已。

  曲是马饲野康二作的,词是林振强填的。

  “这首歌是你创作的吗?”

  “小瑾,你真的太棒了!”

  师晴神情很是激动。

  公孙瑾只好硬着头皮地承认,同时在心里对马饲野康二和林振强反复道歉。

  “这首歌录下来吧!晴姨帮你,我这里有最好的设备和资源。”

  师晴越说越激动。

  公孙瑾有些心动,同时又有些犹豫。

  “晴姨很想看到你的歌被人传唱,能在我的车上作为车载音乐,那就再好不过了。”

  “晓梦,你觉得呢?”

  “我也很想在音乐播放器搜到这首歌,而不是只能在短视频里看到。”

  庄晓梦笑着颔首。

  公孙瑾闻言,不再犹豫,慢慢坚定了自己的想法。

  晴姨说想听到他的歌能放在车载音乐里,真的有让他感动到。

  这也是原身的梦想。

  他有不得不去实现的理由。

  “好!”

  公孙瑾鼓起勇气,做出了这个即将改变他一生命运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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