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庄晓梦的青梅竹马_今天的苓子同学不太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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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庄晓梦的青梅竹马

  第9章庄晓梦的青梅竹马

  打扫干净宿舍后,四人一起出了门,去学校的超市购买生活用品。

  牙刷牙膏、洗发水、沐浴露、洗衣液、毛巾、脸盆、水桶、刷子、衣架、晾衣杆、床单、被套、枕头、枕巾……

  公孙瑾一边盘算着遗漏的生活用品,一边想着自己剩下的余额。

  “我女朋友也在这个学校,我们约好了一起出来吃饭。”

  “你们要不要跟着一起,她宿舍里的室友都很nice的!”

  林辉挑了挑眉。

  “那感情好啊,也给我介绍一个。”

  唐福林乐呵呵地道。

  他是小地方来的人,高中就是闷着头刷题,也就是小镇做题家。

  在班上成绩不拔尖,长相又不帅,也没什么特长,在班上自然没什么存在感,也没有女孩子喜欢。

  到了大学,没有父母的管束,他也是想要谈一场恋爱的。

  林辉只是笑了笑,说能不能成要看他自个儿。

  欧阳瑞虽然没说,但心里也是期待的。

  “公孙,你呢?”

  林辉旋即看向公孙瑾。

  “可以啊,我没意见。”

  公孙瑾玩着手机,头也不抬地道。

  “你长这么帅,肯定不缺女朋友吧?”

  唐福林忍不住问道。

  “我不谈恋爱的。”

  公孙瑾摇了摇头。

  三人彼此对视了一眼,有些诧异,但也没多问。

  林辉给女友发了消息,约好了时间,然后四人一起出了门。

  林荫道上凉风习习,拂去了盛夏的燥热。

  青春靓丽成群的女学生穿着短裙,露出一双白花花的大长腿,很是吸睛。

  大二大三的学姐们,都是很会打扮的。

  而大一的学生刚从高中升学上来,单纯且朴实,不会化妆,甚至有很多都没有谈过恋爱。

  很多从小地方和偏远农村来的女孩子,没见过大世面,素颜出面,也不会穿搭,一眼看上去甚至有些土气,走在人群里甚至会自卑。

  但是在大学度过一年后,她们就会向那些从城里来的漂亮女孩们学习穿衣打扮。

  潜移默化地改变自己的着装和形象,也改变一直以来的观念,甚至价值取向。

  就像粗制的泥坯被打磨成精致的瓷器。

  “那腿,很哇塞唉。”

  欧阳瑞的眼睛总是忍不住看向那些女生的腿。

  一旁的林辉则一本正经地和他讨论着,哪个女生的腿型最好看。

  “那种内八的,一般都是坐姿不端正,喜欢跪坐。”

  “那边那个女孩子挺好看的,腿又直又长。”

  唐福林则有些腼腆,没好意思交流,但眼睛也会忍不住被那些漂亮女孩吸引。

  公孙瑾戴着耳机听着歌,一直没什么话讲。

  新生报到的日子格外热闹一些,招新的社团成排地支起帐篷摆摊。

  汉服社的女孩子们穿着襦裙,化了很考究的古妆,编了发髻。

  男孩则穿着白色的大氅,手里拿着洞箫吹奏着。

  还有学姐用古筝弹奏着曲子,是公孙瑾记忆中没听过的,想来是这个世界独有。

  周围围观的人很多,围了好几圈,都在拍照和录视频。

  书法社的学长们提着毛笔,神态专注,写着楷书。

  一旁还有人专门帮忙研墨。

  舞蹈社的几个男孩打扮得很朋克,跳着街舞,伴奏公孙瑾也没听过,只知道是韩文夹杂着英文。

  旁边不时有女生拍照,顺带鼓掌,笑意盈盈。

  动漫社的女孩子们cos成了金克丝和阿狸,时不时有男孩子过去合影。

  英语演讲社和学生会的招新队伍,也排了两条长龙。

  临近大三的学生们为新生分享着自己大学四年的安排和学习经验。

  不论是考研还是准备工作,都需要提前做好规划。

  顺带推销一些需要付费的考研资料。

  欧阳瑞和唐福林去了动漫社和cos金克丝的小姐姐合影,那女孩子长得很漂亮。

  林辉也和音乐社一个唱着民谣的学姐相谈甚欢。

  他在女孩子面前总是妙语连珠,将那个学姐逗得捧腹大笑。

  而且他长得帅气,衣品也好,典型的富家公子哥。

  那女孩目光迷离,脸颊微醺,和他聊得正起劲。

  分开的时候还加了联系方式,准备有时间就约出来玩。

  总之,热闹是很热闹的,但和公孙瑾没什么关系。

  公孙瑾只是站在树荫下等着他们,默默听着歌。

  没一会儿,就有一个女孩子跑过来,笑吟吟地道:“小哥哥,伱有女朋友吗?”

  “我替我室友要一下你的微信?她不好意思。”

  说罢,那女孩指了指不远处的一个女孩。

  那女孩捂着脸,有些害羞地转过身。

  “我不谈恋爱的。”

  公孙瑾很平静地回复道,甚至都没有正眼看过她。

  “好的,打扰了。”

  那女孩又笑嘻嘻地回到了室友身边,两人走的时候,还在对公孙瑾行注目礼,眼睛恨不得从眼眶里蹦出来,飞到他的脸上。

  事实上,不止是她们,把目光放在公孙瑾身上的人很多。

  每过一会儿就有人过来,问他要不要加入社团,或者索要联系方式。

  唐福林问他有没有感兴趣的社团,公孙瑾说没有,因为他要忙的事情很多。

  ……

  另一边,女生宿舍。

  易凯蒂精心打扮了一番,对着镜子涂着南瓜色的口红,补了补粉底,将头发绾到耳朵后面,然后戴上了遮阳帽。

  肩上带着一个小挎包。

  “我男朋友说要请我们宿舍吃饭,你们要不要跟着一起去?他们宿舍男生都不错,可以认识一下。”

  易凯蒂一说起自己男朋友,眼睛里就像是有星星在流转。

  “婷婷,雪彤,你们要不要陪我一起?”

  “可以啊。”

  刘婷是个留着短发,衣着普通的女孩,脸上也没什么妆容。

  白色短袖搭配灰色牛仔裤,长相不算漂亮,也不算难看,脸有些圆,下巴有些肉感,皮肤很白。

  王雪彤则留着一头波浪卷发,还有一双妩媚的丹凤眼,嘴唇也很是性感,尤其是涂上火红的口红之后。

  她长得比刘婷好看一些,身材也非常好,算是大众认知中的美女。

  “晓梦,你去吗?”

  易凯蒂最后看向了宿舍里最不爱说话的女孩。

  庄晓梦只是摇头,低着头看着手机里的一本小说。

  她是宿舍里最漂亮的一个女孩子,皮肤白得像细腻的雪,乌黑柔顺的头发垂落,隐约露出白皙的耳朵。

  纤长的眼睫一扇一扇的,很是浓密,像是柔软的天鹅绒。

  樱粉色的唇像是沾染了露水的娇嫩花瓣。

  只是看着她,就会自惭形秽,忍不住生出自卑的情绪。

  看似朴素的白衬衣和格子裙,在她身上显得格外清新。

  用白月光形容这样的女孩子,再合适不过了。

  “你在看什么书啊?这么好看?”

  刘婷凑过去看了看,不禁有些好奇。

  “开到荼靡花事了。”

  庄晓梦淡淡地道。

  “荼靡?”

  “一种花,荼靡是在春天开得最晚的花。在佛家典故中,荼靡花开过之后,人间再无芬芳。”

  庄晓梦耐心地解释道。

  这是她来宿舍之后说的最多的话。

  这个叫做“被拐走的牛马”的作者,虽然笔名很敷衍,但写的小说着实有让她惊艳到。

  “一丛梅粉褪残妆,涂抹新红上海棠。”

  “开到荼靡花事了,丝丝天棘出莓墙。”

  这首叫做《春暮游小园》的诗,给她的感觉就很不一般。

  能写出这样诗的作者,一定是有不俗的底蕴。

  就连小说里那些看似艳俗的桥段,也都蕴含着深刻的哲理和复杂的人性,对人心的剖析之精妙简直令她拍案叫绝。

  “行吧,那我们先走了。”

  易凯蒂看了她一眼,倒也没强求。

  三人一起出了宿舍,一边走,一边说着关于庄晓梦的事。

  “我感觉她特别高傲呢。”

  “是的,有种谁都瞧不起的感觉。”

  “没办法,谁让人家漂亮呢?”

  刘婷笑着道。

  一旁的王雪彤却是不以为然地翻了翻白眼。

  两个宿舍的人最终在校外西门聚集。

  “辉辉!”

  易凯蒂一看到林辉,就小跑着过去,扑在了他怀里,软软地撒娇。

  林辉则轻轻搂着她,温柔地摸着她的头发。

  唐福林和欧阳瑞在一旁看着,不禁有些羡慕。

  “他有女朋友了,还出去撩啊。”

  唐福林想起了他之前和音乐社学姐撩得起劲的样子,忍不住小声说道。

  一旁的欧阳瑞推了推他的胳膊,用眼神示意他别乱说。

  唐福林讪讪笑了笑,看了看跟随在易凯蒂后面的两个女生。

  在看到王雪彤的那一刻,他眼前一亮,顿时移不开眼了。

  王雪彤很会打扮,而且身材特别好,酒红色的短袖加上黑色短裙,永不过时的搭配。

  胸脯挺翘,腰臀比也堪称完美,修长的腿上还穿着丝袜,魅惑感十足。

  从小地方来的唐福林,没见过这么漂亮,这么会打扮的女生,一下子被迷得找不着北,眼睛一直盯着人家看。

  王雪彤凑到了刘婷耳边,小声说着什么。

  然后两人一齐笑了起来。

  “别盯着人家看了,很不礼貌的。”

  欧阳瑞又推了推唐福林。

  唐福林这才反应过来,不禁有些脸红。

  王雪彤打量了一番唐福林和欧阳瑞的打扮,不动声色地收回了视线。

  微不可查地撇了撇嘴,心里有些失望。

  打量了林辉一番后,眼前倒是一亮,颇有些兴致。

  于是很热情地打了招呼。

  “嗨,我是凯蒂的室友,你好。”

  “嗯,你好。”

  林辉微笑着回应。

  两人没聊几句,气氛就变得很愉快。

  易凯蒂微微撅着嘴,对王雪彤产生了些许不满。

  这时,去了一趟卫生间的公孙瑾姗姗来迟。

  王雪彤无意中瞟了一眼,然后再也没移开视线,一时间都忘了自己想要说什么。

  连林辉的话也忘了往下接。

  刘婷也目不转睛地看着公孙瑾。

  少年有一双很好看的桃花眼,眼睑微微泛起红晕,那眉眼只要一笑,对女孩子就是莫大的杀伤力。

  可惜他是不太爱笑的。

  “这个公孙瑾,我室友。”

  易凯蒂闻言,也有些好奇地打量了他一番。

  不得不承认,面前这男孩,比林辉还要帅得多。

  个子高,气质更是惊艳。

  “走吧,我请客吃饭。”

  林辉站在公孙瑾身边,不免也觉得自己黯淡失色,于是心里有些感慨。

  从小到大,和别的男生站在一起,他从来就没当过绿叶。

  林辉挑的餐厅是一家开在大学城里的自助餐厅,毗邻湖边,装潢很小资,非常符合年轻人的审美。

  也是校园里情侣聚餐和团建最常去的地方之一,在网站上的评分也很高。

  单人的价格是268,林辉很大方地请了两个宿舍所有人。

  “哇,老板大气啊。”

  唐福林颇有些感慨,他一个月的生活费才一千块,让他来这里吃,他肯定是舍不得的。

  进了餐厅,他在盘子上装了很多鸡腿和螃蟹,餐盘上堆的满满当当也没有停下。

  “欧阳瑞,这个金枪鱼也特别好吃的。”

  他一边说,一边将寿司上的金枪鱼和龙虾肉逐个取下放在餐盘里,只留下带着海苔的饭团。

  “你别这样啊,别人也要吃的。”

  欧阳瑞有些看不下去,小声说道。

  唐福林说话的声音有些大,王雪彤和刘婷也看了过来,两人相视一笑,没有多说什么。

  公孙瑾随便拿了些食物,以烤肉为主。

  他不怎么爱吃螃蟹和小龙虾,因为不爱剥壳。

  “你只吃这么点吗?随便吃的,有好多东西,不拿白不拿。”

  唐福林坐在他对面,笑着道。

  “吃不完。”

  公孙瑾淡淡地道。

  “就只拿那么点,根本吃不回本啊。”

  唐福林乐呵呵地笑着。

  公孙瑾没再说话。

  欧阳瑞则没好气地看了唐福林一眼,他刚刚听到服务员说他了。

  易凯蒂坐在林辉的腿上,向林辉撒娇,让他喂自己吃东西。

  林辉很绅士地为她剥着螃蟹的壳,将拆开的蟹肉一点一点喂到她嘴里。

  易凯蒂脸上满是笑容。

  刘婷坐在欧阳瑞对面,两人有一句没一句地聊着。

  “这个很好吃,你尝尝。”

  唐福林将一只大闸蟹放在了王雪彤的餐盘里,憨憨地笑着。

  王雪彤只是抿着嘴,不失礼貌地笑了笑。

  “你叫公孙瑾?复姓很少见呢。”

  她开始试着和公孙瑾搭话。

  “欧阳瑞也是,没那么少见。”

  公孙瑾自顾自地吃着烤肉,头也不抬。

  王雪彤托着腮,笑吟吟地看着他。

  “你很喜欢吃烤肉吗?我这里夹多了些,分给你吧。”

  她说着,就将餐盘里的肉夹过去。

  “不用,我吃不完。”

  公孙瑾将餐盘挪开,很是冷淡。

  王雪彤也没生气,依然维持着笑容。

  “他吃不完,我可以的。”

  唐福林啃着鸡腿,嘴巴沾染了油荤,看着王雪彤傻笑着。

  王雪彤闻言,将肉放在了他的餐盘里。

  唐福林目光躲闪着,想去看她,又不太敢。

  公孙瑾吃了些烤肉,又吃了些冰淇淋解腻。

  吃饱后就坐在那里看作家助手后台的书评,然后写了董卓入京之后的一些细节。

  比如处决反对他的人,以血为酒宴请群臣,秽乱后宫,以及废少帝立陈留王为帝。

  这些都要将董卓面善心狠的形象充分表达出来。

  用现代的大白话讲好三国演义这个故事,也是要废不少力气的。

  随后就是丁原伐董的剧情,吕布连斩董卓数员大将,杀得董卓丢盔弃甲,落荒而逃。

  公孙瑾码得很快,没一会儿就到了吕布杀丁原投董卓的剧情。

  “我堂堂大丈夫,安肯为汝之义子?”

  “布飘零半生,未逢明主,公若不弃,布愿拜为义父!”

  将大致的剧情码完之后,公孙瑾又开始润色。

  期间王雪彤一直在问他各种问题,公孙瑾答得很敷衍,甚至没听清她在说什么。

  唐福林倒是乐得不行,叽叽喳喳说了很多。

  聚餐结束,众人一起返程的时候。

  刘婷和欧阳瑞聊得还不错,比较投机。

  “我们加个联系方式吧。”

  欧阳瑞鼓起勇气说道。

  “好!”

  刘婷挽了挽头发,欣然应允。

  唐福林见状,不禁有些羡慕,赶忙对王雪彤说道:“我们可以加个微信吗?

  王雪彤则小跑着来到公孙瑾身边,伸手悄悄勾了勾他的手心,目送秋波。

  公孙瑾微微蹙眉,心里有些嫌恶,冷冷地看了她一眼,然后快步走开。

  王雪彤倒也不恼,只是转身看向唐福林,巧笑嫣然地加了他的微信。

  “嗳,你有公孙瑾的联系方式吗?”

  “我还没问。”

  “那你回去之后,问一下他,拜托了。”

  王雪彤俏皮地眨了眨眼,声音软软地撒了撒娇。

  唐福林哪里禁得住女孩子这样,于是赶忙答应。

  “好的,我要到了就直接给你。”

  他加上了王雪彤的微信,情不自禁地傻笑起来。

  回宿舍的路上,走路都轻飘飘的。

  易凯蒂黏着林辉黏了很久,林辉亲自将她送到了宿舍,然后一个人朝着校外走去,和白天加上的音乐社学姐勾肩搭背,去了一家旅馆。

  “你觉得王雪彤这个人怎么样?”

  回宿舍的路上,唐福林憨笑着,对欧阳瑞说道。

  “很漂亮,段位很高。”

  欧阳瑞想了想,还是决定实话实说。

  “我觉得她特别温柔,很漂亮,也很有女人味。”

  唐福林痴笑着。

  “你觉得呢?”

  “我觉得刘婷还不错,可以相处一下。”

  “我想和王雪彤试着接触一下,你不许和我抢啊。”

  “好,不和你抢。”

  欧阳瑞翻了翻白眼。

  “你还是问问公孙瑾吧。”

  唐福林闻言,还真的追上去问公孙瑾,对王雪彤有没有意思。

  “我不谈恋爱。”

  公孙瑾依然是这个回答。

  他心里,有放不下,但不能去见的人。

  “你对王雪彤没意思吗?我感觉她很漂亮啊。”

  唐福林有些不相信。

  “漂亮的人很多,难道我每一个都要喜欢吗?”

  “我现在只想努力赚钱。”

  公孙瑾平静地道。

  唐福林闻言,长舒了一口气。

  公孙瑾不会和他抢王雪彤,真好。

  “公孙瑾,我们还没加微信吧。”

  唐福林看着他,有些期待,又有些担忧。

  公孙瑾将他的顾虑尽收眼底,于是说道:“我不玩微信的。”

  唐福林心里更开心了。

  王雪彤没拿到公孙瑾的微信,对他来说是一件好事。

  “啊,那个公孙瑾真的帅,是我最喜欢的类型。”

  “长得帅,身材也好好。”

  王雪彤说着,和刘婷开了门走进宿舍。

  “婷婷,你不觉得他很帅吗?”

  “当然帅了,客观评价,我没见过比他还帅的男生。但是呢,我长相平平,驾驭不了这样的人。”

  刘婷耸了耸肩,很有自知之明。

  “那你和那个欧阳瑞?”

  “先试着聊聊,如果三观和兴趣合得来,或许可以处处。”

  刘婷很是认真地道。

  “晓梦,你今天没去真可惜,我男朋友有个室友,长得超级帅,还是个单身呢。”

  “我觉得你们俩挺般配的。”

  易凯蒂也笑着道。

  “哦。”

  庄晓梦看着书,冷淡地应了一声。

  “名字也很特别,复姓公孙,单名瑾。”

  “公孙瑾?”

  庄晓梦闻言,眸中悄然泛起丝丝涟漪。

  她猛地抬起头,眉毛微蹙。

  “你说他叫公孙瑾?”

  “对啊,怎么了?”

  易凯蒂有些好奇。

  “具体……长什么样子?”

  庄晓梦有些忐忑。

  “无法形容,就是帅到离谱。原本在我眼里,我男朋友天下第一帅,但是看到他之后,不得不承认,天外有天。”

  易凯蒂叹了叹气,有些惋惜。

  “哦,对了,他眉心有一颗朱砂痣!”

  朱砂痣……

  庄晓梦听着,童年记忆里那些模糊的片段慢慢变得清晰。

  孩提时代,是有那么一个男孩,眉心有一颗鲜艳的朱砂痣。

  像是点在她的心尖,挥之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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