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该隐的记号(2)_《旧约》中的民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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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该隐的记号(2)

  此外,我们已经看到,阿基库尤人相信,已经毒害了杀人者的危险污染会通过接触传染给其他人。这种污染与受害者的鬼魂有关,这表现在为此事件举行的一场仪式中。村里的几个长者在一棵神圣的无花果树旁供上了一只猪,这些无花果树在该部落的宗教典礼中起着很大的作用。

  他们在仪式中尽情享用动物身上最鲜美的部分,但给鬼魂留下肥肉、肠子,以及一些骨头,他们认为鬼魂会在当夜前来,像野猫那样吞食这些东西;然而他还是感到饥饿,不过他尽量忍住了,没有再进村子去骚扰村民。

  值得注意的是,阿基库尤族的一个杀人者只有杀死了他本氏族的人,才会遭受污染并需举行祛污仪式;杀死其他氏族或其他部落的人不会受到污染,也无需举行祛污仪式。

  在英属东非埃尔贡山区的巴盖苏部落中间,当一个犯了杀人罪的人和他的受害者属于同一氏族和同一村子时,即使他能够和睦地与死者亲属妥善处理事情,也必须离开村子并到别处去寻找新的住处。而且他必须杀一只山羊,把它胃里的东西涂在自己的胸口上,并把剩下的抛在被害者家的房顶上,以“抚慰鬼魂”。在该部落里,由战斗中杀过人的武士举行类似的赎罪仪式;我们可以确切地认为,仪式的目的是要安抚被害者的鬼魂。武士回到村子,但他不可以在自己家里过第一夜,他必须暂时留宿在一个朋友家里。傍晚,他杀死一只山羊或绵羊,把胃里的东西放在一个罐子里,并把它们涂在自己的头上、胸口和双手臂上。如果他有孩子,他们也必须照样涂抹。等自己和子孙们都做好了这样的防备以后,武士就开始大胆地朝自己的家走去,他在家里的每一根门柱上都涂抹这些东西,再把剩下的抛在屋顶上,很可能是为了让鬼魂受惠,因为如果鬼魂无处栖息的话,它可能会在此逗留。整整一天,杀人者不可以用手碰触食物,因为他的双手曾经沾有鲜血;他用两根特制的木棍将食物一点一点送入口中。

  第二天,他可以不受限制地回到家里,并重新开始过正常生活。这些限制对他的妻子不起约束作用;她甚至可以去死者家里吊唁,还可以参加死者的葬礼。这样一种假装的悲痛,也许能缓和鬼魂的情绪,并诱使他饶恕自己的丈夫。

  在英属东非卡维隆多地区的另一个部落尼洛特人中间,杀人者必须与村里其他人隔离,和一个老妇人一起住在茅草棚里,老妇照顾他生活上的需要,为他煮饭,还要喂他吃,因为他自己不可以用手接触食物。这种隔离要持续三天。到第四天,一个同样曾是杀人者的人,或者曾经在战斗中杀过人的男人,把这个杀人者领到一条小河边,把他从头到脚洗干净。然后,这个男人杀死一只山羊,烧了羊肉,在四根木棍上各放一块;然后把这四块羊肉递给杀人者,让他依次吃完。接着把四团粥放在木棍上,让杀人者吃掉。最后把羊皮割成三长条,一条戴在杀人者的脖子上,另外两条缠在他的两只手腕上。这个仪式由这两人单独在河边完成。仪式结束之后,杀人者可以自由回家了。据说,在仪式完成前,死者的鬼魂一直徘徊在杀人者周围,不会启程回到死者的地方去。

  在上刚果地区的博洛基部落中,只要被杀者是邻镇人,杀人者就不必害怕死者的鬼魂,这是因为博洛基人的鬼魂只能在极为有限的范围内游走。但杀人者也可能因为大意而杀了一个本镇人,在这种情况下,他会感到形势相当严峻,因为此时他知道自己处于鬼魂袭击的范围之内。现在他心头有沉重的压力,时时害怕遭到鬼魂的报复。不幸的是,没有可供他遵守的仪式,以便减轻他的恐惧,不过在没有仪式的情况下,他会哀悼死者,就像哀悼自己的兄弟一样。他不事打扮,剃去头发,禁食,挤出眼泪表示痛悼。于是所有这些悲伤的举止可能被天真的欧洲人当作真正忏悔和良心不安的表示,其实不过是欺骗鬼魂的伪装而已。

  另外,在北美洲的奥马哈印第安人中间,一个被死者家属饶了性命的杀人者必须在二至四年不等的一段时间内严格遵守某些规定。他必须赤脚行走,只能吃冷食,不得大声说话,不得四处张望。他必须用袍子裹紧身体,把领子严严实实地扎住,甚至是在炎热的天气里;他不能让袍子松松垮垮地耷拉下来,也不能让它敞开。他不能将双手随处乱动,而必须让它们紧贴身体。他不许梳理自己的头发,也不许让它随风飘动。没有人会与他共同进食,只有他的一个亲属可以和他一起留在帐篷里。当部落外出打猎时,他必须将自己的帐篷扎在离其他人大约四分之一英里的地方,“免得被他害死者的鬼魂可能掀起毁坏性的大风”。这里宣称的将杀人者从营区里驱逐出去的理由,很可能为理解加在原始居民中的谋杀者或过失杀人者身上的所有限制提供了一把钥匙。把这些人与族群隔离开来的命令并非出自对他们罪行的道德反感;而纯粹出于小心谨慎的动机,进而归结为对危险鬼魂的简单恐惧,杀人者觉得自己一直被鬼魂追逐和纠缠。

  在新几内亚东北沿岸的亚比姆人中间,当被害者的亲属们接受了一笔偿命费,从而不再为亲人的死亡报仇时,他们会让杀人者的亲属用在自己的前额做一个记号,“以免鬼魂会因为他们不再为他的死复仇而骚扰他们,牵走他们的猪或弄松他们的牙齿”。在这个习俗里,不是杀人者身上有记号,而是死者家属的身上有记号,但是原理是相同的。死者的鬼魂当然要愤怒地把矛头转向冷心肠的亲属,因为他们没有坚持以血还血,为他报仇。但是正当他要突然袭击弄松他们的牙齿,或者偷走他们的猪,或者用其他方法表示自己的不快时,他一下子停住了,因为他看见了在他们黑色或棕色的额头上的白色记号。这是付清那笔偿命费的凭据;这证明他的亲属已经为他被杀害索要到了钱款补偿,尽管不是鲜血的补偿;鬼魂得到些许慰藉,应该满意了,今后也不再骚扰自己的家人了。同样的记号也可能以同样的目的显豁地加在杀人者的额头上,以便证明他为自己所做的那件事,已经付了现金,或者付了与那笔钱等价的任何本地物品,所以鬼魂不再来向他索要赔偿了。该隐的记号也属于这一类吗?这是他已经偿还了偿命费的证明吗?是现款付清的收据吗?

  也许是这样,但还可以考虑其他的可能性。显然,根据我上面提到的那个观点,该隐的记号只能打在一个杀了自己同一部落或同一族群的人的犯事者身上,因为这仅仅是杀人者付给同部落或同族群的人们的赔偿。

  但是被杀的仇人的鬼魂会比被杀的朋友的鬼魂更加可怕;而假如你不能付给他的亲属一笔金钱以慰藉这些鬼魂的话,你还能对他们做些什么呢?

  有许多办法可用来保护武士们抵御先前被他们赶入阴间的那些人的鬼魂。这样的防备措施之一显然是把杀人者打扮得使鬼魂认不出来;另一种防备措施是用一些办法把这个人扮演成相当可怕或相当讨厌,让鬼魂不愿前来胡闹。这些动机里面的任何一个都可以用来解释下列习俗,它们是我从大量类似事件中挑选出来的。

  在刚果自由邦的班图人中,有一个巴雅卡族,他们认为,“在战斗中被杀死的人会差遣自己的灵魂去找那个杀死他的人报仇;但后者可以通过在头发上佩戴鹦鹉的红色尾翎和在前额涂上红颜料而逃脱致死的复仇”。

  东南非洲的通加人相信,一个在战斗中杀死敌人的人面临来自死者鬼魂的极大危险,鬼魂会追踪纠缠他,并可能将他逼疯。为了防御狂怒的鬼魂,杀人者必须留在中心村落保持禁忌状态几天,在此期间他不得回家见自己的妻子,还必须穿旧衣服并使用特殊的勺子从特殊的盘子里吃饭。

  从前,按惯例要在这个人的两眉之间刺上花纹,还要用力把药膏擦入切口,以至于造成小脓疤,使他显出暴怒野牛的样子。在巴苏陀人中间,那些“杀过敌人的武士要被净化。头领应当在全军将士面前将一头牛献祭,并把这些武士清洗干净。他们还要把这只牛的胆汁抹在身上,这样就能把追踪他们的敌人的鬼魂挡在远处”。

  在英属东非卡维隆多地区的班图族各部落中,当一个人在战斗中杀死了敌人,他就要在回家途中剃去自己的头发,他的朋友就用通常由母牛粪制成的药膏擦遍他的全身,以阻挡被害者的鬼魂前来骚扰他。在卡维隆多地区的尼洛特人各部落中,“当武士在战斗中杀了另一个人时,要将他与村子里的其他人隔离开来,让他在一所单独的棚屋里住上四天,由一个年老的妇人为他做饭并像喂孩子那样喂他,因为禁止他碰触任何食物。

  到第五天,由另一个人护送他到河边,把他清洗干净。此人还要杀死一只白山羊并将其煮熟,把羊肉喂给被隔离者吃;羊皮则切成细长条,缠在他的两只手腕上和头上,当天夜里他回到临时住处。第二天,他再被带到河边洗澡,然后给他拿来一只白鸡。他把这只鸡杀了,由陪伴他的人为他烧好,再喂他吃鸡肉。这时候宣布他已经洁净,可以回到自己的家里去了。

  有时也会发生这样的事:一个武士在战斗中用长矛刺伤了另一个人,后者过一段时间因伤而死。当人死去以后,他的亲属就会来找那个武士,告诉他死讯,他立刻就得与他的族群隔离开来,直到举行完上述仪式为止。

  他们说,仪式对于让死者的灵魂自由离开是必要的,鬼魂本来一直缠住那个杀死他的武士,只有完成那些仪式才能放走鬼魂。万一有武士不愿举行这样的仪式,鬼魂就会发问:为什么你不做这些仪式和不让我自由地离开呢?万一有人仍然不肯照办,鬼魂就会抓住他的喉咙并把他掐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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