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了你的双腿(1)_[快穿]病娇反派太会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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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了你的双腿(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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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一点儿悔恨之心都没有。

  居然还觉得,沈清就是应该属于他。

  所有挡住他的路的人,都该死!

  这人已经无可救药了。

  林羡予也不想跟他废话。

  留下了一句让沐子然快要气疯的话:“可是沈清说,你不配和他在一起呢。”

  沐子然气的直跺脚。

  想打人。

  却又没有办法动手。

  最后只能眼睁睁地看着林羡予挽着沈清的胳膊,两个人亲密的离开。

  林羡予是打算就这样放过沐子然了,可是沈清并没有。

  监狱是什么地方?

  鱼龙混杂。

  什么样的人都有。

  沐子然虽然没有林羡予长得好看,但在男生中间也算长的不错的。

  憋久了的男人,看到一个长相规整的都忍不住。

  更别说看到沐子然这样的了。

  沈清还特意给里面打了招呼。

  沐子然接下来的日子,不会好过了。

  10月27日,是林羡予和沈清的婚礼。

  他们在法律上还是夫夫关系。

  只不过,两个人从来没有办过婚礼。

  沈清欠林羡予一场令世界都瞩目的婚礼。

  但是在婚礼当天,沐子然死了。

  他在监狱里终于是待不下去了。

  好不容易熬到了这一天。

  他企图用自己的死,这条血淋淋的生命,换沈清和林羡予这一辈子婚姻的不幸福。

  每当沈清想着怎么疼爱林羡予的时候,他脑海中都会出现沐子然的身影。

  可是……

  沐子然并没有成功。

  沈清完全忘记了这个人的存在,和林羡予过着没羞没躁的幸福生活。

  要不是最后101提醒林羡予,林羡予在这个世界里就迷失自我了。

  待到沈清寿终正寝后,林羡予才依依不舍的离开这个世界。

  回到家里,躺在自己舒服的小床上,林羡予忍不住叹了口气。

  “曾经我也在五十米的大床上醒来,一伸手就是八块腹肌的美男帮我穿衣服……”

  101并不想搭理他。

  “曾经我也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每天都在犹豫老公给我的零花钱该怎么花……”

  101开始点了根烟。

  “曾经我也被金钱迷失了双眼,钱多的每天都惆怅,不知道该怎么做……”

  101想起九哥哥不让他抽烟,于是它不得不把烟掐灭。

  可是烟瘾上来了,该怎么办呢?

  101毫不留情地把林羡予扔进了新的世界。

  不给他任何的反应机会。

  林羡予:“……”

  我爸爸终究是不爱我了。

  每次都是这样冲动,一点点的反应机会都不给人家留,每次都害得人家好痛的。

  害。

  ……

  第五个位面:废了他的双腿

  占领东吴的第一件事,就是改国号,振雄风,让所有百姓都信服我;第二件事,就是废了那个奴才的双腿,让他这辈子再也不能从我身边跑掉。

  ——北绾

  林羡予睁开眼睛,就是光着身子躺在一片温泉水浴中。

  水雾弥漫,波光粼粼,月光温柔地洒在水面上。

  这温泉水处在一片高大的古树之间,仙气飘渺,倒真成了一处世外桃源。

  林羡予从水里走出来,踏着月光,光着脚丫子踩在冰凉的草地上。

  他的脚趾柔嫩。

  被草地里藏着的小石头硌的生疼。

  身后九条白色的尾巴随意摇摆着。

  白色毛茸茸的底部,藏着两瓣圆润挺翘的臀,雪白的不像话,勾得人心痒痒。

  ——他是一条九尾狐。

  一条刚刚化成人形的九尾狐。

  踩在草地里,还有些不习惯,走路都歪歪扭扭的。

  ……好吧,是林羡予故意扭起来的。

  因为,他的衣服不见了,要去找衣服呀。

  林羡予明知故问:【哎~~统统你说,我的衣服呢,被哪个小流氓捡了去呀~】

  【有本事别捡我的衣服,直接把我给抱走呀~~~】

  【没本事就不要故意惹我嘛。】

  101:【……】

  除了你家亲爱的反派大人,还能有谁。

  不过101但笑不语。

  因为……

  这次的反派主动归主动,可是他也……

  嘿嘿,这就要等林羡予自己去发现啦。

  林羡予贱笑着往树林里面走。

  小白菜啊地里黄啊没人的小树林啊最适合嘿嘿啊~~~

  很快,他便找到了那个偷他衣服的小混蛋。

  ——少年背对着他,长腿微微弯曲坐在地面上,好一副悠闲的姿态呢。

  手里抱着一团东西,应该是他的衣服,因为有个小角从角落冒了出来。

  白纱轻飘,可不就是林羡予这只九尾狐该有的东西吗?

  林羡予的九条尾巴还没有收回去,正想着趁此机会吓吓这个人类少年呢。

  可是凑近,听到少年嘴巴里说出来的那些话,林羡予整个人都傻掉了。

  少年说:“哎呀呀,美人人的衣服好香呀,偷了你的衣服,你可就是我的人啦~要陪我回家做我的新娘子啦呀呀~”

  林羡予:“……”

  你特么别告诉我这是个傻子?

  ……

  林羡予过了好一会儿才勉强接受自己面前的这个男人。

  他是个傻子世子,母亲在生他的时候难产死掉了,父亲又不疼爱他,狠心把他送到东吴来做质子。

  质子质子,其实就是个人质。

  两个国家的关系好,他还能苟且偷生,若是两个国家关系不好,第一个死的人就是他。

  父皇对他不上心,甚至连他长什么样子都不清楚。

  他的父皇有那么多的儿子,自然不在意他这一个。

  只不过他母亲年轻的时候长的极美,一段时间深得他父皇的宠爱。他父皇怕睹物思情,见到他就忍不住想起那个红颜薄命的妃子,于是狠心把他送走了。

  母国反正是靠不上了,少年只能靠自己。

  他还有个很女性化的名字,叫北绾,姓北名绾。

  名字也是因为他的母亲绾青丝的样子极美,所以他父皇才给了他这个名字。

  北绾一生疾苦。

  偏偏又生了一副世间最好的面孔,见者倾心。

  长了一张好看的脸有多可怕?

  ——就连东吴国的国君,都有了把他收为娈童的想法。

  年少的北绾害怕极了。

  他不想屈居人下,但又没有退路。

  最后想了一个折中的办法——扮傻。

  扮傻有很多的好处。

  一个人,无论他生的有多好看,只要他智商不高,还喜欢流口水,都会让人提不起对他的兴趣来。

  也是因为扮傻。

  林羡予可以偷偷地跑去书房外听那些夫子们给皇子们讲课,却不被发现。

  夫子想赶走他。

  皇子们却觉得无聊的时候看个傻子还挺有意思的。

  也因此,北绾能够留在那里继续偷学。

  他的学习水平有多快呢?

  可以说,论琴棋书画,再加兵法武略,整个东吴,甚至放眼天下,没有人能够比得上他。

  北绾很有能力。

  可在外人面前,他依旧是个傻子。

  终于,北绾等到了机会。

  东吴和他的母国北国战争,北绾作为风口浪尖上的人物,却忽悠的东吴国国君团团转。

  最后不费一兵一卒,让东吴归顺北国。

  当他欣喜地把这件事情告诉自己父皇的时候,父皇却赐给了他一杯毒酒。

  还说:“皇儿,你做的不错,可是父皇为了自己以后在东吴的威严,不得不把你杀了。因为只有你死了,东吴的民心才会真正地归顺于我。”

  北绾愣住了。

  他很听话地喝下了那杯毒酒。

  君让臣死,臣不得不死。

  可是北绾这个人百毒不侵。

  或许是他从小生活曲折,所以上天给了他一副百毒不侵的身体。

  北绾死不了。

  既然死不了,那就得更好地活下去。

  再加上这时他知道了自己母亲真正的死因——

  因为漂亮,被皇后嫉妒,偷偷给接生婆下了命令。

  北绾福大命大没死。

  母妃却连看他一眼的机会都没有。

  而真相大白的这一天,他的父皇居然觉得,死了的人再怎么怀念她也醒不过来了,不如好好珍惜活着的人……

  所以并不怪罪皇后。

  这件事,北绾没办法忍。

  所以他……黑化了。

  北绾杀了整个北国皇室。

  用他们的鲜血,祭奠自己的母亲。

  ……

  又是一个小可怜。

  林羡予撑着脑袋。

  总觉得北国国君该死。

  可是北绾是个要被温暖的反派呀,他怎么能做出弑父杀君这种大逆不道的事情来呢?

  所以——

  就让他来做吧。

  【系统,你说,如果我替反派把坏事都做了,把他保护的好好的,那算不算是他被温暖到了呢?】

  101:【……】

  说不上来哪里不对,但就是觉得不对劲。

  【嘻嘻,那就这样了哦~】

  【哎……】

  101还没来得及说什么,林羡予就急着去跟北绾对话,忽略它这个美丽可爱大方的系统了。

  呵!

  果然!

  儿大不中留啊!

  ……

  现在的北绾,还在东吴国。

  东吴和北国还没有发动战争,北绾还能继续扮傻活下去。

  但是,皇室公子都不懂的一些兵法,北绾早就已经烂熟于心了。

  奈何他没有机会,所以只能装傻充愣,不引起别人的注意,免得被暗杀。

  “呜呜呜~新娘子呀新娘子!”小北绾还在继续装傻,把林羡予的衣服套在自己的脑袋上,使劲地吸着。

  关键是林羡予还不能拆穿,还要陪着他一起演戏。

  两个大男人凑在一起演戏什么的……

  林羡予沉重地叹了口气:“北绾,你把我的衣服套在头上了,我穿什么呀?”author_s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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